
經紀商處理訂單的兩種方式
客户買入時,經紀商要麼把這筆交易轉給流動性提供商、銀行或更大的交易商,自己不持倉,只賺取加價或佣金;要麼自己充當對手方,客户虧損就是經紀商的盈利,客户盈利就是經紀商的虧損。前者叫 A-book 或對沖,後者叫 B-book 或內部消化。每家零售經紀商都在做其中一種或兩種,而兩者的比例是其業務中最重要的一點。
這些標籤
- 做市商或交易台:經紀商報出自己的價格,並作為客户交易的對手方,按自己的選擇對沖整體敞口。大多數大型上市經紀商在這個意義上都是做市商,並稱在組合層面管理風險。
- STP,直通式處理:經紀商把客户訂單轉給一家或多家流動性提供商,賺取價格加價或佣金。客户的對手方仍然是經紀商,經紀商的對手方則是流動性提供商。
- ECN,電子通訊網絡:訂單進入一個池子,可以與其他參與者的訂單以及流動性提供商的報價撮合,經紀商收取佣金。真正的 ECN 主要存在於機構市場;零售市場上的這個標籤通常指的是原始點差加佣金的 STP 帳户。
- 無交易台:STP 或 ECN 路由的營銷説法。2017 年,使用這一説法的美國最大經紀商被發現其客户交易的對手方是它自己的做市商關聯公司,此後這個詞聲名狼藉。
經紀商實際上怎麼做
行業公開的秘密是,大多數經紀商採用混合模式。客户訂單流按其可能的盈利性分類:交易方式容易盈利或交易規模大的客户,其訂單會與流動性提供商對沖;其餘客户的訂單則內部消化,因為他們平均而言會虧損。行業媒體多年來一直估計,大部分零售訂單流都是 B-book。只要有披露,這並不違法,歐洲和澳大利亞的監管機構也要求經紀商在條款中説明自己可能是對手方,但這正是網站上的標籤不等於實際模式的原因。
為什麼這對交易者重要
作為對手方的經紀商有讓客户虧損的利益,這種利益可能體現在執行設定上:不對稱的滑點、盈利平倉時的重新報價、在最糟糕的時刻擴大點差。它不一定這樣做,許多做市商執行公平,因為其業務依賴於客户留下來,但動機確實存在。把所有訂單都對衝出去的經紀商沒有這種利益,只靠交易量賺錢,但在流動性稀薄的市場中成交可能更差,因為它只能提供流動性提供商報出的價格。
實際的檢驗標準不是標籤而是記錄:經紀商是否公佈執行統計數據,交易者自己的對賬單顯示的滑點和重新報價情況,以及經紀商的監管機構對它有什麼要求。研究欄目中的執行品質報告對已公佈的數據作了進一步分析,本站也記錄了每家經紀商聲稱的模式,以及它是否公佈統計數據來支援這一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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